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二次零星工程及服务类
框架协议与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二次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框架协议与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
2.采购范围及应答保证金
2.1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服务(废旧物资处置危废品项目)
分标编号 |
服务类项目名称 |
001 |
服务(建设、运检结算审核、造价咨询) |
002 |
服务(建设环评、水保) |
003 |
系统运维、实施服务(运检、科信、调控中心、营销、安质、运营监测) |
004 |
设备维保(运检、营销、安质、运营监测) |
005 |
非生产性房屋运维(营销) |
006 |
咨询服务(营销、发展、运检) |
2.2应答保证金
所有应答开封文件中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汇出凭据复印件(或已办理年度投标或应答保证金或保证金保函的潜在承包及服务商,将不需交纳本次采购的应答保证金,仅需在开封文件中附有年度投标或应答保证金或保证金保函凭据复印件)。
本批次承包商(服务商)应答1个或多个标包只缴1笔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万元)。
应答保证金应通过潜在应答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未成交标承包商(服务商)的应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成交人应答保证金于2019年7月31(服务有效期为1年)后5日内退还。如应答保证金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的,则将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承包商(服务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1承包商(服务商)及其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条适用于相关部门或行业规定,必须具有的企业或其它组织)。
(4)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4)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5)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近三年至今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公开通报批评。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承包商(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l为本(批)次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l与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l与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l与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l处于被责令停业的;
l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
l承包商(服务商)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采购项目需要。
l谈判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或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3.1.2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1.3项目经理(设总)资质要求
(1)服务类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能够胜任相关服务项目资格证书。
3.2业绩要求
3.2.1服务类业绩要求
谈判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3信誉要求:
潜在承包商(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应答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应答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无
3.5 财务要求
应答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截止时间、标书费支付的说明
4.1 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7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4.2 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
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携带按照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本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到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 五楼502室同时携带U盘获取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方式二:电子邮件获取
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按照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无需盖章)各1份)及本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邮件发送至邮箱
4.4请潜在承包商(服务商)注意的其他事项
无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7月2日09时00分~11时00分,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日11时00分,
5.2 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及相关变更(如有)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采购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 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承包商(服务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7.电网公司关于开展非正常应答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意见
为积极配合电网公司防范和遏制招应答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应答人应答文件第二卷第一册商务部分必须附新增第三项“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否则应答被否决。
8.评审:定于2018年7月2日11时00分开始进行评审,评审
9.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10.采购
联系
项目联系
联系
标书电子邮件获取及答疑联系
联系
标书现场获取及答疑联系
联系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
2018年6月22日
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1:281840采购需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二次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框架协议与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
项目名称(必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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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标、包号(必须填写) |
第标、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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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必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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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服务商)名称(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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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必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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