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城区5所学校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第九完全小学新建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城区5所学校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第九完全小学新建项目施工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8】28 号批准立项,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招核【2018】4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深圳市卓逸发实业 ,业主单位为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城区5所学校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第九完全小学新建项目施工;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临武县城区5所学校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第九完全小学新建项目施工:建设包括教学楼、综合楼、科技楼、风雨操场、传达室、停车库、运动场、连廊、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估算金额约人民币肆仟贰佰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42223800.00)(具体以临武县财政评审中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无在建,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因本项目工期紧,需要多班施工作业,所以根据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最低配备标准的基础上多增加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即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提供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网上可查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和郴建发[2014]71号、郴建发〔2017〕3号、郴建发[2018]55号中“综合评估法I”。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临武县城区5所学校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第九完全小学新建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临武县城区5所学校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第九完全小学新建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07月 13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06月 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澄清答疑
7.1澄清答疑采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 )上发布。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07月16日09时3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5按郴建发[2017]53号文的相关条款,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