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
万塘乡高塘村村级道路新建工程(2018年第一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G-ZB-201817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万塘乡高塘村村级道路新建工程(2018年第一批)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8】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国开行货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697696.00元,路线全长为2.178KM。
具体线路如下:
①高塘-桐木冲段,路线长:1.684KM ;②易家-水井坪段,路线长:0.494KM。
2.3招标范围:为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万塘乡高塘村村级道路新建工程(2018年第一批)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共1个标段。
2.4本项目计划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交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
3.4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交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
3.5、有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时请投标人自行核实。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 “投标人须知”第
3.9在“信用”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售价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了解工程情况。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3 投标文件递交
7.4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将于2018年7月20日09时30分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现场所需确认的资料签字认可。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