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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悦和城”商住小区11#-21#栋精装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8-06-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建悦和城商住小区11#-21#栋精装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建悦和城商住小区11#-21#栋精

“中建•悦和城”商住小区11#-21#栋精装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建•悦和城”商住小区11#-21#栋精装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县发改备案[2018]1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长沙中建宜和置业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建•悦和城”商住小区11#-21#栋精装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3975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243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室内精装修等工程,具体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室内装饰施工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2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

4.3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1 ”。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6 27 日起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与备案的书面资格审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

7.3  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 年 7月 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提出。

7.4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7   9   9  00 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各资格预审合格的入围投标人。

9.2招标文件获取地

1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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