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消防维保和改造、安防维保和改造及消防器材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消防维保和改造、安防维保和改造及消防器材维修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消防维保和改造、安防维保和改造及消防器材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XCJYC-AQ-2018-006;
2.3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厂区(含新厂区、老厂区、储备库、片烟醇化库、军分区库、调拨站物资仓库);
2.4 招标范围:许昌卷烟厂所属消防维保和改造服务、许昌卷烟厂所属安防维保和改造服务、消防器材维修等服务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许昌卷烟厂所属消防维保和改造。预算金额77.0045万元;
二标段:许昌卷烟厂所属安防维保和改造。预算金额40.2368万元;
三标段:许昌卷烟厂所属消防器材维修。第一年度预算金额8万元,第二年度根据招标人批复的实际预算金额执行合同;
2.6 服务周期:第一、二标段服务期一年,同时招标人保留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届满后,履约期顺延的权力;第三标段服务期二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豫公消通〔2017〕175号文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单位名单》中的单位;拟配备的维修人员中须至少具备2名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投标人须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豫公消通〔2017〕175号文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三级资质单位名单》中的单位;
3.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4投标人应在“信用”(http:///)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且显示无行贿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