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汇丰展示棚及育苗棚锅炉房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汇丰展示棚及育苗棚锅炉房工程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7】1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汇丰农业投资建设开发 ,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E6301010326002324-01 |
西宁汇丰展示棚及育苗棚锅炉房工程 |
土建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
开始日期:2018年07月25日 结束日期:2018年09月25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并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主体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单位,投标报名只接受投标主体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1、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须提供2015年至今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须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或2015年度-2017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7、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本项目拟派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具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并要求所有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以员工劳动合同为准),且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8、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备案;
9、监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30日至2018年07月04日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07 月 04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使用CA锁在《西宁市 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网上报名回执在西宁市 2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对面)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图纸,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07 月 04 日。(注: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现场或网上报名而影响后续招投标工作的,后果自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0日 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西宁市 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西宁市 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0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
■ ( )
■ ( )
■ 西宁市 网
7、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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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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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