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城区大队业务用房
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城区大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格公消【2018】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五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职称证,需提供个人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一年(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4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以青海省住建厅《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为准,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单位须提交经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6投标单位须经信用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7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生效的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领取、答疑、补遗领取业务均在网上进行)。
4.2网上报名成功者,于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名地
联系
联系
注:各潜在投标单位均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凡网上报名成功者须三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送达江苏建协工程咨询 进行报名确认并留存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包括资料费(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
5.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