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201807002号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及国内金融机构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距沙湾县城中心约4km,坐落于沙湾县纺织产业园北部。
建设规模: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背压式热电机组)工程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金沟河区内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域,本期主要建设1×B12MW+1×B35MW级背压机组配3×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预留扩建条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C12001617SZ01WZ014-120540000009 |
标段09: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 |
1套 |
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1、#2机组及公用系统(不含脱硫除尘系统的分系统调试)的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水煤灰辅控系统、配合并网安全性评价相关试验、特殊试验和深度调试。 |
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背压式热电机组)工程指定卸货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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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3.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C12001617SZ01WZ014-120540000009 |
标段09: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火电工程类甲级调试资质等级,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持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营业执照等。 3、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五年内2台火电机组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公用系统调试业绩。 4、项目经理(调总)资格: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调试工作6年以上,且担任过同类机组两台及以上调试专业负责人,或一台及以上项目副经理/经理;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关的证明文件,从事专业调试工作4年以上,且担任过二台及以上同类机组调试专业分项负责人或一台机组调试专业负责人工作。 5、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5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