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8)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2018]49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8)施工(二标段)
建设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月 25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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