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1万吨粮食储备仓库附属工程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张定发改投【2017】78号、张定发改法【2018】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商务和粮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1万吨粮食储备仓库附属工程;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 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 张家界永定支行
建设银行股份 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 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index.html(张家界市 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上午09时00分,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