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DZX2018-06272
招标条件
山水阳光城三期10号楼和30号楼建设项目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怀鹤发改投[2007]34号文批准建设。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 受怀化市东鹏房地产开发 的委托,对其项目10号楼、30号楼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水阳光城三期10号楼和30号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执行,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及行业相关规定。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