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长安巷综合改造楼综合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共发改投资(2018)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省外投标人需提供进青登记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三证齐全(提供有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5)企业信誉: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没有或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业资格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6)财务状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3.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6日至2018年07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报名地
4.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