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央区兴丰路小学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未央区兴丰路小学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未央区兴丰路小学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未央区兴丰路小学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未央区兴丰路小学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包:多功能厅设备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壹拾贰元整(¥198,812.00) 2包:体育室和美术室设备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佰玖拾元整(¥100,490.00) 项目用途:教育教学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合法有效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08: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下午2:30整(北京时间,下同) 2、开启时间:2018年7月18日下午2:30整 3、
十、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