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塔区教育局2018年新开办学校计算机教室班班通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雁塔区教育局2018年新开办学校计算机教室班班通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区教育局2018年新开办学校计算机教室班班通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地址:小寨东路16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班班通设备30套;计算机房2个。 采购预算:98万元 项目用途:教学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声明; 5、提供近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9:00-17:30(工作时间)。 2、发售 3、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