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精准扶贫脱贫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晋州市精准扶贫脱贫光伏发电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州市精准扶贫脱贫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行审政【2018】4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贫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晋州市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晋州市精准扶贫脱贫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晋州市10个乡镇;
招标范围:光伏发电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并网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晋州市精准扶贫脱贫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晋州市精准扶贫脱贫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本项目按照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如投标人在已完成评标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标。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估算价:第一标段1399416元;第二标段1254111元;
计划工期:2018年8月31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须为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是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检查院开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参加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应以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质,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09 至 2018-07-13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