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2018-2020年路面中修工程督查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2018-2020年路面中修工程督查服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养护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对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管辖的14个管理处路面中修养护工程项目开展督查服务,达到切实提高我省高速公路路面中修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提高路面中修养护工程施工技术水平、提高运营高速公路的路用性能,节约养护经费的目的,并总结成功经验、吸取教训,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提出适合湖南省高温多雨气候条件的最佳路面中修养护方案。
2.2招标范围
2.2.1路面中修督查服务内容:
- 配合招标人进行路面中修工程督查实施方案以及与路面工作相关的如预防性养护办法、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
- 严格按照招标人制定下发的检查、督查方案以及相关要求开展路面中修工程督查工作;
- 配合招标人做好路面中修工程督查通报以及与督查工作相关的会议资料准备和会议组织工作;
- 施工期的总督查次数根据不同管理处路面中修工程的工程量、施工工期以及路面中修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水平确定,每个管理处每年宜不少于3次;
- 为全省还贷性高速公路路面中修工程提供必要的路面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工作。
- 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相关内容:
①对管理处路面中修养护工程管理程序及工程进度进行督查;对设计文件技术可行性、相关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方法等进行督查,检查专家意见修改落实情况;
②对路面中修养护工程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监理工作程序、内容等;督查监理对原材料质量、矿料级配控制以及施工关键工艺、现场过程质量控制;督查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现场质量管理情况;
③对路面中修养护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督查,进行相关原材料、混合料、成品路面进行必要的抽检;检查施工设备、原材料准备、试验检测设备的是否符合要求、到位情况;检查拌和楼的现场和标定情况;检查配合比设计程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工程管理人员、试验人员、质检人员的配置、到位情况等;
④对中修养护工程的内业资料进行抽查,包括承包商施工质量自检资料和监理的抽检资料;
⑤施工完成后每个管理处随机抽取1-2公里进行成品路面检测,出具成品路面检测报告。
2.2.2路面中修评估服务
2.2.3服务期限:暂定为2018-2020年7月31日(至2018年度、2019年度路面中修工程督查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4标段划分:本次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2018-2020年路面中修工程督查服务招标设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且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涵盖的业务范围应包含公路工程技术咨询等内容(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或路面施工督查或养护巡查(含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暂停投标资格或正处于被责令“限期整改”期内或被停止承接项目的投标人报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施工承包人和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附件2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10 日至2018年 7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 (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1 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开标室(地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0万元整。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053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7.2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