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3号、4号锅炉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3号、4号锅炉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70MW,其中#1、#2机单机容量为165MW,#3、#4单机容量为220MW。本项目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号、2号、3号、4号锅炉8台空气预热器更换蓄热元件招标,预计2018年9月开工,2018年10月底完成。
1.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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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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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1号、2号、3号、4号锅炉8台空气预热器更换蓄热元件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近三年在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2.2.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项200MW及以上机组空气预热器或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2.4 2015-2017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10日16:00起至2018年7月17日17:00止,登陆(以下简称)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