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区世纪大道与经四路人行道完善工程已经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克拉玛依区世纪大道与经四路人行道完善工程是对经四路(世纪大道-纬一路)约3.2km两侧分别铺设红色混泥土砖,单侧4.5m宽;对世纪大道(西环路-经六路北延)约1.8km两侧分别铺设红色混泥土砖,单侧6m宽。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区世纪大道与经四路人行道完善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所包括的道路铺装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2018年8月3日进场,2018年9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59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且登记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
8、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时间:2018年7月11 日至2018年7月15 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 日11:00时(北京时间),具体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递交投标文件
1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和《》发布。
地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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