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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浆水乡新华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9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章县浆水乡新华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湘国土资办发[2018]2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招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章县浆水乡新华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湘国土资办发[2018]2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招标核[2018]4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章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章县浆水乡新华村土地开发项目
2、建设
4、招标金额:5623763.99元。
5、计划工期:180天。
6、质量标准: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合格以上)。
7、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体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除地勘单位外)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林业及生态工程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相关行业工程建设资质证书。
(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合格项目经理),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和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进行押证管理(押至宜章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参加,并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近半年度(2018年1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附社保帐户户名及查询密码)和近半年度(2018年1月-2018年6月)已入账的财务凭证中的职工工资花名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9)投标人经项目所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10)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规定实行“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万元(¥11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 年 8 月 1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郴州市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账    号:430 501 706 136 00000 110 -0218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意:账号中间的横杠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被视为自动弃权。
(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开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第二天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备选单位按顺序依次递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56万元交齐,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同放弃中标,由备选单位直接递补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退还到原账户(不计息)。备选单位不在中标结果表上签字的视同自动放弃备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替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7 月 1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网址: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址: )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址: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自行安排完成。
八、投标开标要求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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