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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服务(平湖独山港热电联产)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 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经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 公用热电联产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 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经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 公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嘉经信电力﹝2016﹞178号文件)同意建设。本工程按3炉3机的装机方案建设,即3×15MW 级高温高压CB15型抽汽背压式热电机组+3×180t/h 高温高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所有公用设施。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北面为规划中山路,东面为白沙路,西面为规划集港路,南面紧邻黄姑塘,交通条件便利。基于目前工程进展现状,初定工程进度目标:2018年10月主厂房第一方砼工程开工,2019年11月第一台机组投产,第二、三台机组各间隔2个月投产。项目业主为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 ,总承包商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的安保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安保服务

负责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 公用热电联产项目范围内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物品、物资材料的守护、巡逻和执勤等安全防范工作。

具体包括各个门卫的值勤,办公楼、工地治安重点要害部位(厂界围墙、停车场等区域)的巡逻和检查,道路和工地范围内各类车辆的疏导、指挥以及违章的纠正,办理人员、车辆出入证,检查物资进出,调解施工人员之间的纠纷,处理工程现场治安案件和治安事件,专职安防监控管理,其他与安保服务相关及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协助配合的临时性工作。

投标人应配备警棍、盾牌、防暴叉、对讲机等安防用品,配套巡逻车辆等必要的设备及工器具。投标人有义务参与并配合招标人的相关消防工作。

招标人提供门岗、监控系统。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实施,至完成本项目安保服务工作后终止。本项目安保服务时间暂定24个月(自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如遇特殊情形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安保服务期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省)公-安厅批复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企事业单位安保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7月16日9时至2018年7月20日17时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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