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行政执法记录仪(项目编号:XYCX2018-X013) 的询价采购公告
核心提示:新余长兴工程咨询受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依据新余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余购2018B000088450号采购计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受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依据新余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余购2018B000088450号采购计划,就其行政执法记录仪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XYCX2018-X013
2.
采购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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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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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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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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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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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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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购2018B0000884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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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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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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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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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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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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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询价。
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声明)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对在“信用”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供应商在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原件验后退还):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4.2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原件及购买询价文件人员所在企业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4.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4.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身份证)
5.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7月18日 —2018年7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购买询价文件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零叁圆整(¥15003元),均不接受现金;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2018年7月24日16时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新余市账户(三选一),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1)户 名:新余市
账 号:365006002018170435436
2)户 名:新余市
账 号:210038001000071446
3)户 名:新余市
账 号:14331201040002937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单独装袋。
7.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询价开始时间、地点
7.1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7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
7.4
购买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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