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前岗和后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前岗和后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5〕1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与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0%的方法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前岗和后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前岗和后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该项目属于小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灾害。灾害治理的方案主要为“削坡+截排水+格构+锚杆+坡面护理+挡土墙”的治理方案。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3394788.40元。
2.3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前岗和后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对江根芹涌后岗边坡、江根芹涌前岗边坡两处地质灾害治理,砍伐原有乔木、清除原有地被植物、拆除原有砖砌墙体、浇捣3m高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坡面喷射200mm厚C20砼、砖砌坡脚排水沟、砖砌坡中平台截水沟及砖砌坡顶排水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两处灾害点的招标控制价分别为:
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前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127695.55元。
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后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267092.85元。
以上两处灾害点的招标控制价均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工实名管理费和绿色施工措施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标准。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4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3)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局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24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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