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眉山市仁寿县柴桑河、泉龙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重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41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柴桑河、泉龙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仁寿县发改委以仁发改[2017]4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人”)使用中水电成都贸易 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系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2016年-2017年度园区规划建设项目,项目拟从柴桑河外源污染防治、内源污染治理和建设湿地三个方面入手,对柴桑河、泉龙河流域(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段及上游段)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全面提升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为保护柴桑河、泉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推进岷江生态经济区建设服务。
柴桑河二期工程范围为柴桑河上游中建大桥至三江口(柴桑河与泉龙河交汇处);泉龙河二期工程范围:从泉龙河与东风渠相临近点至成黑快速路与泉龙河交汇点。
2.2招标内容: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600,环刚度不低于12.5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300 | 2018年8月15日-2018年12月,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 QB/T2783-2006 | |
2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000,环刚度不低于12.5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540 | QB/T2783-2006 | ||
3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200,环刚度不低于12.5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780 | QB/T2783-2006 | ||
4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400,环刚度不低于12.5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1200 | QB/T2783-2006 | ||
5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600,环刚度不低于12.5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390 | QB/T2783-2006 | ||
6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600,环刚度不低于10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100 | QB/T2783-2006 | ||
7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000,环刚度不低于10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180 | QB/T2783-2006 | ||
8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200,环刚度不低于10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260 | QB/T2783-2006 | ||
9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400,环刚度不低于10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400 | QB/T2783-2006 | ||
10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600,环刚度不低于10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130 | QB/T2783-2006 | ||
,11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600,环刚度不低于8KN/㎡,B1型 单根长度6米 | 米 | 100 | QB/T2783-2006 | ||
12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000,环刚度不低于8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180 | QB/T2783-2006 | ||
13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200,环刚度不低于8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260 | QB/T2783-2006 | ||
14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400,环刚度不低于8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400 | QB/T2783-2006 | ||
15 | 聚乙烯HDPE埋地钢塑复合缠绕管 | DN1600,环刚度不低于8KN/㎡,B1型,单根长度6米 | 米 | 130 | QB/T2783-2006 | ||
合计 | 5350 |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管材须包括接头施工材料。
到货
到货时间:分批到货,2018年8月15日-2018年12月,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满足本次需求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提供(2016年或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DN1000及以上任一规格)合格检测报告一份。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所列生产企业的全部要求。同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资信,必须持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所列生产企业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允许品牌范围内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不作唯一授权要求,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1.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供货业绩,应提供(2016年至2018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所供合同总额在500万元以上。该证明应出自于要求的工程类型。(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近1年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7其它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8月02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 )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