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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吉林省鸿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日期:2018-07-20     浏览:1    
核心提示:(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吉林省鸿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
  (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吉林省鸿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吉林省鸿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已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以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移交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吉林省鸿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2.2工程概况: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共移交4处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61021.11平方米;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共移交2处职工家属区, 建筑面积35536.31平方米;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共移交1处住宅区,总建筑面积共计27731.35平方米;吉林省鸿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概况共移交1处住宅区,总建筑面积共计28302.58平方米。
2.3建设地点:
一标段:一匡街14号,天光路24号、43号,东天光路;
二标段:(1)南关区陕西路2号车库和朝阳区南湖家属区;(2)朝阳区湖光路566号五五小区;(3)兴和路住宅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共移交4处职工家属区,分别位于一匡街14号,天光路24号、43号,东天光路,建筑面积共计61021.11平方米。四处物业用房,每处150平方米;
二标段:(1)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共移交2处职工家属区,分别位于南关区陕西路2号车库和朝阳区南湖家属区,物业用房359.18m²,总建筑面积共计35536.31平方米;
(2)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共移交1处住宅区,位于朝阳区湖光路566号五五小区,建筑面积共计27731.35平方米,共11栋住宅楼,1间门卫室和车棚,物业用房不低于150平方米;
(3)吉林省鸿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共移交1处住宅区,为兴和路住宅区,共10栋住宅楼,建筑面积共计28302.58平方米,物业用房155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为本项目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于因设计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工程量导致工程总价变化时, 可连续两次并且每次增加不超过原工程总价10%,造价咨询费用不变。如超出两次追加范围的部分按投标人中标折扣系数结算。
2.6服务期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止(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收到施工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每标段投标人申请人均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近年主持过类似造价项目工作。
3.2 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3.3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可以兼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8 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被拒绝。
3.9 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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