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厂全厂水务监测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电厂全厂水务监测系统改造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电厂全厂水务监测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电厂全厂水务监测系统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福州电厂。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PC工程,工程范围为全厂水务监测仪表改造工程及其附属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检验及试运。进入全厂水务监测系统测量信号109个,需改造流量测点为97台(本标段为82台介质导电度≥5µs/cm电磁流量计,另15台非电磁流量计待选型确认后另行招标采购)。投标方分别在一、二、三期脱硫区域、化水、 煤场安装8个AC220电源分配箱,为电磁流量计等仪表供电,仪表数字信号通过环路计算机双绞线通讯电缆至脱硫公用新增控制站。新增的控制站采用双路100M工业以太网(IEP21)接入二期脱硫公用交换机,实现数据共享以及与各个控制站与操作员站之间的通信。。
2.4工期:合同总工期为3个月,含供货和施工安装工期。。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为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电磁流量计的生产商授权;还须提供电磁流量计生产商的选型品牌的电磁流量计产品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电磁流量计的生产商,须具有选型品牌电磁流量计产品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施工安装允许分包,施工分包方须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除须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外,还须提供电磁流量计生产商的选型品牌的电磁流量计产品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施工安装允许分包,施工分包方须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4、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或施工单位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以先报名者为准;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电厂电磁流量计安装或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20日09时起至2018年7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20日09时起至2018年7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