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阀门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库尔勒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阀门采购,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内容
2.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阀门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个) |
电动阀 |
详见“阀门招标技术规范” |
12(均为室内布置) |
其他阀门 |
详见“阀门招标技术规范” |
103 |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2.3交货地点:库尔勒市东山山谷的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阀门的设计、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及试生产配合等内容。具体供货范围详见“阀门招标技术规范”。
2.5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经项目工厂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具备相应阀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3 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3个DN200、6.4MPa及以上电动闸阀或电动截止阀,以及至少3个DN500及以上电动蝶阀的供货业绩合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接受邮购招标文件,如须邮购,各潜在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汇出标书款的银行支付证明回单”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邮箱中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且在邮件信息中确保填写了以下信息:
a、投标人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b、招标编号,c、投标人全称,d、联系人,e、手机号,f、传真号,g、联系人邮箱地址,h、联系人快递地址。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