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采购设备计划使用业主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老厂单循环燃机部分2014年2月已投产发电,目前已运行4年。现有电厂包括5台西门子燃机4000F机组(5×293MW),为伊拉克电力部(MOE)所有。本期拟由单循环扩建改造成联合循环,共分为两个 Block,一个3+1方案,一个2+1方案,新增5台余热锅炉和2台蒸汽轮机和2台发电机
2、招标范围:湿膜加湿器设备
3、采购数量:26台
4、交货时间:2018年11月20日(暂定)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本合同设备是以先进的设计、最优质的材料,一流的加工工艺制造的,设备是全新的,品质、规格、技术条件与本次招标设备技术要求相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或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1.1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其它技术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