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碌曲县2018年博拉至吾乎扎撤并建制村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碌曲县2018年博拉至吾乎扎撤并建制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对碌曲县G213线格尔柯河等九项撤并建制村道路建设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州交建管【2018】15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碌曲县交通运输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碌曲县2018年博拉至吾乎扎撤并建制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
2.3建设
2.4资金来源:补助及地方自筹。 2.5建设规模: 碌曲县2018年博拉至吾乎扎撤并建制村道路建设工程该项目路线全长7.688km。主线起点位于阿拉乡博拉村西南侧与现有旧路顺接,终点至吾乎扎村东北侧,长4.73km;支线1起点与主线起点处相接,终点至东北侧博拉村,长0.37km;支线2起点与主线K3+890处相接,终点至西北侧与现有牧道顺接,长2.588km。全线采用农村公路村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受限路段采用10km/h),主线K0+000~K2+290和K2+980~K4+730段、支线1 K0+000~K0+370段、支线2 K0+000~K1+080段,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两侧各0.5m的培土路肩,路面采用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15cm天然砂砾垫层;K2+290~K2+980砼路面完好,路基稳定,本次设计完全利用;支线2 K1+080~K2+588段路基路面同宽5.5m,路面采用15cm厚天然砂砾面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25。主要工程量:路基工程:挖方27801m³;填方9961.3m³;结构物台背回填618 m³;整修路拱及边坡0.33km。排水工程:M7.5浆切片石矩形加固边沟219.65 m³/382m;M7.5浆切片石矩形边沟加固1316.64 m³/2110m;M7.5浆切片石涵身17.39 m³/28m;C25钢筋砼盖板2.35m³/28块;M7.5浆切片石排水沟37.45 m³/60m。路面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25734㎡;天然砂砾面层8738㎡;天然砂砾垫层12932㎡;培土路肩11522.889㎡。桥梁涵洞工程: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新建)63.74m/10道。安全设施:道口标注20根;限宽墩4块;波形钢板护栏4146m;里程碑8块;标志标牌47块;卵石镶嵌减速带72㎡。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LQBWSG合同段。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2月23日。 2.8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判断是否满足。 2.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5年至今)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7年合法的财务报表);近3年(2015年至今)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指2015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有2项以上(含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且累计完成工作量不应小于600万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根据《关于在省级 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凡是进入 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投标单位需提供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凡是受到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 “甘南州 网”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网站:甘南州 网(http// /) 4.3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7月20日18时00分至
2018年7月25日18时00分网上报名登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