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项目规模:展厅总面积约140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29万元(不含税)。
2.4招标内容:IDC展厅展示方案策划设计、装饰装修、展示设备及软件、展示内容制作等采购与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7保修期:项目终验合格后3年。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肆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需具备专业化服务经验,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个类似行业信息化展厅和智慧城市类展厅项目的实施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等)。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8.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8.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2018】66号公文中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0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