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L-丹阳华海-2018-00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丹阳华海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丹阳华海电力有限公司2×1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
余热锅炉岛采购招标公告
丹阳华海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丹阳华海电力有限公司2×1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
1.2招标编号:DL-丹阳华海-2018-005
1.3招标范围: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二台套
1.4交货时间(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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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1号炉交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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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件 |
2019年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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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架及护板 |
2019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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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热面模块 |
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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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汽包 |
2019年7月20日-2019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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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道及支吊架 |
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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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辅机配套件及其他 |
2019年8月1日-2019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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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炉交货时间在#1炉基础上顺延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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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满足工期对设备交货进度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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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具17%增值税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投标人应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2.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在国内4台套100MW级及以上燃机配套余热锅炉供货业绩,其中2台套具有已投用2年的成功业绩;
2.4所提供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和成熟、性能优良、经济适用、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维护方便等方面的要求,可采用引进技术、联合设计、合作制造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部分中方自主开发技术,凡能满足上述要求也可参加报价;
2.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9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10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