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71/17-SB-02)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吴村镇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烟气余热变能级利用装置设备供货及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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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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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71/17-SB-0201 |
烟气余热变能级利用装置设备供货及施工 |
见技术规范书 |
39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气余热变能级利用装置设备供货及施工】
1.投标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五千万元(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以设备提供单位为投标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部件);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应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
3.投标方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方至投标截止时间五年内具有不少于3台300MW及以上机组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投运业绩,未发生安全质量问题,其中至少有1台机组供电煤耗降低值应不低于2g/kWh(以有效第三方提供的性能试验报告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及性能试验报告(如无不予认可),投标方业绩不能是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
5.投标方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2个以上,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期限等主要信息,如合同中无体现,应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7.投标方至投标截止时间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或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23 12:44到 2018-07-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23 12:44 到 2018-07-3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