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隆回县G320线及S219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大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隆回县G320线及S219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大修)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56号批准建设及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8]84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隆回县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专项资金 80 %,县级自筹 20 %,招标人为 隆回县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隆回县G320线及S219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大修)
2.2 建设S219省道大修分两段,第一段路基宽14m,路面平均宽12m;第二段路基宽10m,路面平均宽度为9m;合计3.85km。现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宽为12米。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 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5年;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及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并在网上公布的公路养护一类甲级或一类乙级资质,投标人在近3 年内(2015年7月—2018年6月)至少独立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合同金额≧900万元、技术等级为公路二级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大中修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必须能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即2018年1月至2018 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3.3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即2018年1月至2018 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目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
3.8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17:00止自行在邵阳市(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文件及其他资料费在邵阳市 网( )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缴纳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0日17:00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支付凭证查验,否则为无效投标。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 网、隆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4.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5.2 交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规定。
5.3 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规定。
5.4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规定。
6. 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1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送达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