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坡口村利民屯)招标(资格后审)
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坡口村利民屯)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MGITC-JL-180714
一.招标条件
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坡口村利民屯)已由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02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坡口村利民屯)。
2.3采购预算:139.6142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8月30日—2018年10月15日;
2.6建设地点:临江市四道沟镇坡口村。
2.7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