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检验试剂招标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检验试剂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3_10103782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招标内容:
3.2招标范围: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检验试剂货物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3.4供货方式: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依据医院实际采购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急需用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用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要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送达指定地点。
3.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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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信誉良好的厂(商)家;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和保障药品供应能力。除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4.4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5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本招标项目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本招标项目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6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包括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须有实体经营场地和仓库及冷链运输相关条件;4.7若本项目所投产品含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产品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投标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生产企业授权文件或代理商分销证明都可以证明其产品来源的合法性;若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但其合同中的检验试剂不是本企业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委托加工的批准文件和委托加工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其中标品种可以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由生产企业委托检验试剂经营企业配送。直接配送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本企业具备配送和伴随服务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委托配送和伴随服务的,投标人应提供代理配送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对配送承担连带责任。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的规定执行。4.8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告知函”,未提供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4.9投标人须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网站()对各个投标人进行甄别,并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评标阶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作为审核投标人资格标准证明文件的一部分。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无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23至2018-07-30,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