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受周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周至县土地储备规划2017-2021年编制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申请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土地储备规划2017-2021年编制工作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单位名称:周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地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周至县土地储备规划2017-2021年编制(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土地储备规划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60.6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谈判;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01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工作时间) 2、发售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018年7月27日
十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规划或土地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