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燕坊镇江垅村等两个镇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已由 永修县政府以 永府字[2017]1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修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招标内容:建设规模99.8336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88.8519公顷,均为旱地,预算总投资838.6万元。
2.3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4项目投资: 4155563.04元。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预计2018年8月27日开工,2018年11月14日竣工。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止在江西省网(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