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田县2018—2019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蓝田县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蓝田县2018—2019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2018—2019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蓝田县教育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米面油采购,本项目分为1、2、3三个包; 1包 2包 3包 乡镇名称 乡镇名称 乡镇名称 洩湖镇 九间房镇 蓝关镇 华胥镇 普化镇 三官庙镇 三里镇 灞源镇 葛牌镇 安村镇 蓝桥镇 小寨镇 前卫镇 玉山镇 孟村镇 汤峪镇 辋川镇 焦岱镇
项目用途: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米:25kg/袋,177元/袋; 面:25kg/袋,113元/袋; 油:5升/桶,70元/桶。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货物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6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