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2017年度土地开发(水田占补平衡)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2017年度土地开发(水田占补平衡)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2017年度土地开发(水田占补平衡)项目工程
2.2 招标编号:HNZY2018-SG(SM)-097
2.3 建设
|
标段号 |
项目所在地 |
建设规模 (公顷)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
一标段 |
夹山镇官渡居委会 |
5.28 |
295.16 |
5.0 |
|
二标段 |
夹山镇马塔桥村和桂花村 |
3.96 |
195.11 |
3.0 |
|
三标段 |
夹山镇马塔桥村 |
5.42 |
225.52 |
4.0 |
|
四标段 |
夹山镇马塔桥村和桂花村 |
5.20 |
243.32 |
4.0 |
|
五标段 |
夹山镇马塔桥村、桂花村、邵福寺村和新花村 |
5.33 |
237.56 |
4.0 |
|
六标段 |
蒙泉镇白洋湖居委会 |
5.00 |
248.95 |
4.0 |
|
七标段 |
县原种场和白洋湖居委会 |
5.06 |
267.75 |
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国土开发工程项目中与招标人存在司法纠纷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 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2018年1月~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机构办公室查询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2015年08月至2018年07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仅限于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8月06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标段划分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注:投标人在转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报名须知:
6.3.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进行押证报名;
6.3.2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公司在册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项目部关键人员的身份证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人员2018年1月~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公室查询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须在介绍信上留存有效的
6.4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8月22日09:30,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