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半个月首批涂刷所需材料供到现场,后续供货应满足施工计划需要。
备注:本涂料的计划施工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4月30日。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涂料涂层配套给出涂料的供应时间。如与施工单位进度计划不匹配,投标单位应作相应调整。
3. 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海生物防污涂料,适用于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取水隧洞内壁的防腐及防海生物污损工程。取水隧洞洞内壁混凝土表面所需的防污涂料全部材料,含采用喷涂涂刷工艺的正常损耗量。
DDP田湾核电站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项目。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材料应具有相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5、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环办政法函[2018]67号)及其所附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严禁使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的产品,需使用环境友好型防污涂料,禁止含有机锡、氧化亚铜,不能向海水中持续释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质。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交制造商授权书。
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交制造商担保。
8、投标人须提供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10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说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均有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收代理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9:00至2018年8月7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