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城区分支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施工九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城区分支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施工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2018】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江源供水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鹿泉城区分支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施工九标段
建设 本项目投标人只能报名参与中其中的1个标段,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做废标处理。
工 期:7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水表生产厂家,水表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水表制造商必须通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息中心“信用”被失信执行人,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4.报名须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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