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原水泵站建设工程EPC项目总承包工程,包括本项目所有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的勘测设计、土建和建筑、节能和环保建设、制造、供货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竣工、调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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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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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水泵站建设EPC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两个300MW及以上机组有或者包含有循环水系统建设工程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有效期内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项目经理安全B级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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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2、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4.2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3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4.4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6 (空)。
1.4.8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10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4.11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4.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06日 09:00 - 2018年08月1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