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热锅炉招标-2018 年 8 月环境公司博远大厦锅炉改造工程- 招标三部
博远大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120 号,占地面积约 11000 平方米,大厦占地面
约 1629 平方米,大厦总建筑面积 20545.65 平方米,大厦共 14 层(地上 12 层,地下室
2 层)。锅炉房位于大厦地下一层,入口 2 两处,每个入口的宽度仅为 0.95 米,锅炉房
占地面积约 50 平方米,天然气管道 2 个(每个管道配置了一个燃气表)。二、招标范围:
博远大厦原有锅炉拆除及 3 台新锅炉(全预混高效冷凝燃气热水锅炉)的供货及安
装。
其他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工程期限: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锅炉安装调试工作,具备供暖条件。三、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4) 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情况。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3.4.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 级及以上证书。
3.4.2 近 5 年至少具有 4 台套低氮冷凝燃气锅炉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等证明文件)。
3.4.3 近 5 年投标人具有 2 台套低氮燃气冷凝锅炉设备 2 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等证明文件)。
3.5 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3.5.1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把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8 月 7 日 9 时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