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城学府港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职教城学府港湾二期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云龙发改[2018]9号,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云龙房地产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职教城学府港湾二期项目施工
2.2 建设规模:1#栋地上25层,建筑面积19611.21M2,2#栋地上14层,建筑面积8754.18M2,3#栋地上30层,建筑面积38691.02M2,地下室及架空层建筑面积24430.45M2。项目占地面积16707.37M2,总建筑面积91486.86M2。项目总投资275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892万元。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消防、人防设备、电梯、智能系统等建筑物内所有工程(不包括室外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8 月 10 日至2018年 9 月 3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网站(http:// ,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 9 月 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