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ZC-201808031
1、镇原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平泉镇八山、景家、麻王、湫池4个自然村安置点工程监理,已由镇发改发〔2018〕236号、238号、239号、24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1)平泉镇八山村东岭自然村居民安置点共新建农宅49户集中安置。新建户型:58.85㎡共12套,76.83㎡共6套,96.83㎡共11套,39.6㎡共20套,共49套。总面积3023.11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围墙及大门附属工程。
(2)平泉镇景家村杨家自然村居民安置点共新建农宅21户集中安置。新建户型:58.85㎡共1套,76.83㎡共5套,96.83㎡共10套,39.6㎡共5套,共21套。总面积1608.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围墙及大门附属工程。
(3)平泉镇麻王村勤耕自然村居民安置点共新建农宅18户集中安置。新建户型:58.85㎡共5套,76.83㎡共3套,96.83㎡共8套,39.6㎡共2套,共18套。总面积1377.98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围墙及大门附属工程。
(4)平泉镇湫池村湫池自然村居民安置点共新建农宅22户集中安置。新建户型:58.85㎡共4套,76.83㎡共8套,96.83㎡共6套,39.6㎡共4套,共22套。总面积1587.82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围墙及大门附属工程。
2.2资金来源: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贴息贷款及群众自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9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 8 月10日至2018年 8月 16日(上午8:30时至12 :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4.2
4.3方式:现场报名。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注:报名时,须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3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