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待所整修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招待所整修项目。
2.3 建设规模:整修一栋建筑,共5层,整修建筑面积为1503平方米,框架结构。拟对室内房间重新布局、装饰装修、附属设施改造、围墙新建、进出路改造、室外墙面翻新以及水电改造。
2.4 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2.5 招标范围 :完成原有营房的整修改造、装饰装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施工工期:从书面通知进场起,55个日历天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国大陆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满三年及以上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满三年,且取得建筑类专业职称满三年(以相关证书为准)。
3.5 近三年(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有三个以上类似建筑整修工程业绩(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6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务未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9日1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