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兰考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
2.3 本次招标金额:约4120万元;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一标段:低压管道与半固定喷灌灌溉工程(地埋管);
第二标段:大棚蔬菜滴管(水肥一体化)与半固定喷灌工程;
第三标段:低压灌溉与半固定喷灌地埋线;
第四标段:低压灌溉与半固定喷灌变压器房、变压器及设备;
第五标段:供电线路工程(高压);
第六标段:供电线路工程(高压);
第七标段:低压灌溉与半固定喷灌设备;
第八标段:田间打井与地下水位观测井;
第九标段:信息管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2 第一、二、七、八标段:
(1)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第三、四、五、六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企业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第九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货物的销售、调试能力的供应商;
(2) 相关产品具有质量检测报告;
3.5 企业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企业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7 招标人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个人参与本项目;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河南(http://www.xyhn.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具体以网上公示为准;
3.8 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且须提供单位为其办理的2018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公开信息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家投标企业允许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 1 个标段,且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能重复。若出现同一投标企业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1、2、3……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企业所中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23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