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P54页商务评审表下备注第2点“企业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原件备查,有效时间以最终出具造价咨询合同的时间为准”与P44页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下备注第2点“类似项目指: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结算审核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类似结算审核项目。结算审核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与委托单位签署的合同、咨询报告、定案表(财评或审计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最终出具的咨询报告的日期为准,这两点是不是冲突了,是统一的以最终出具造价咨询报告时间为准么?
答:以最终出具造价咨询报告时间为准。
2、 P44页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下备注第2点“类似项目指: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结算审核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类似结算审核项目。结算审核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与委托单位签署的合同、咨询报告、定案表(财评或审计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最终出具的咨询报告的日期为准,是指经(财评或审计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时间呢还是指由我单位出具的咨询报告时间了?
答:以最终出具造价咨询报告时间为准。
长沙市开福区财政评审中心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