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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电建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坪山区正本清源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石粉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8279一、招标条件受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坪山区正本清源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部(以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8279

一、招标条件

受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坪山区正本清源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坪山区正本清源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石粉渣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坪山区正本清源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改造范围包括碧岭街道的碧岭、汤坑、沙湖等3个社区,坪山街道的坪山、六联、六和、和平等4个社区。建设内容主要为片区各类排水小区、工业区正本清源及雨污分流达标工程。设计最大管径DN2000,新建排水管总长度约470km。

2、招标范围:石粉渣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石粉渣总量约199646m3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包件报价划分详见下表:

包件一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供货区域

石粉渣

0-40mm

92229

六和社区、坪山社区

包件二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供货区域

石粉渣

0-40mm

51559

碧岭社区、汤坑社区、沙湖社区

包件三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供货区域

石粉渣

0-40mm

55858

六联社区、和平社区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石粉渣密度为1.5吨/立方米),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8年09月15日至本工程项目结束。

5、

6、质量要求:

石粉渣要求颗粒坚硬,不含土块等杂质。含泥量不大于3%,级配良好。一般松干容重为1500~1600kg/m³。石粉渣材料应粗细掺配,一般其粒径组成应控制为:粒径2.5毫米以上的粗颗粒及粒径2.5毫米以下的细颗粒各占一半为宜;最大粒径小于40毫米,粒径小于0.7毫米的粉料不超过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年生产石粉渣20万立方米以上能力的企业。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有效期内。

1.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或行业质量标准。

1.3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石料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应具有石粉渣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 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足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标书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账号: 44250100018500000674

2、2、在集采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李翔:13305340858)是否成功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08月15日至 2018年08月28日17点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标书费1000元电汇至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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