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
2.项目概况于招标范围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现修改为:
2.4工期要求:9月20日前完工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以此次发布的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