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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潭溪镇兴隆寨村、且己村、松柏潭村通组公路改造工程(含养护)施工招标

   日期:2018-08-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潭溪镇兴隆寨村、且己村、松柏潭村通组公路改造工程(含养护)施工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潭溪镇兴隆寨村、且己村、松柏潭村通组公路改造工程(含养护)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潭溪镇兴隆寨村、且己村、松柏潭村通组公路改造工程(含养护)已由泸发改基础【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泸交发【2018】5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泸溪县农村公路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对口扶贫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潭溪镇兴隆寨村、且己村、松柏潭村通组公路改造工程(含养护)

2.2招标编号:ZRGHSJXX[2018]第0002号

2.3建设

2.4建设地点及规模:

泸溪县潭溪镇兴隆寨村、且己村、松柏潭村通组公路改造工程(含养护)位于泸溪县潭溪镇,涉及三个自然村,全长共24.346公里,总投资估算为:2508.9728万元,采用农村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桥梁106m/7座,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5计划工期: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1 年,保修期 2 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即A1标段。

2.8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及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两个类似公路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0日)至少具有二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20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含路基、路面,且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项目)。

业绩查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附有:(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交(竣)工验收资料及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页截图并提供查询路径,如提供网页截图则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上述施工业绩的查验证明及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15年—2017年)由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其它财务资料。

3.4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最近(2018年1月-2018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5履约信誉要求:①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信用等级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17年)D级、最近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C级及以下、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年)B级及以下企业投标。②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③不接受近三年(2015年7月-2018年7月)受到湖南省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④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16 日至2018年 8 月 2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报名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同)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8 月26 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5.4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 网》( )“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万元);投标人应当在后台系统点击对应的标段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对应的标段中,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6.3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8 月 16 日到2018年 8 月 20 日(北京时间)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为2018 9 5 10 00 分、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2018年 9 5 1100 (暂定)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西自治州 第二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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